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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部门联发!永康企业合规法律监督有了规范指导

浙江检察 2021-04-27
第3067期

“合规指导帮扶”、“合规考察监督”、“企业合规培育”、“执法提前介入”......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,有效防范经济领域刑事犯罪风险,近日,由永康市检察院牵头,工商联、发改局、经信局、公安局、司法局、建设局、市场监管局、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、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《关于共同推进企业合规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》。

《关于共同推进企业合规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》具体内容是什么?

一起来看——



Q1:什么是企业合规?


答:“企业合规”是指企业生产、经营、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、监管规定、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、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、规则等要求。


Q2:为什么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管理?


答:随着市场化的推进,企业活动自由度变宽,企业越轨行为以及带来的法律风险也随之增加。在涉企犯罪案件中,往往经济类犯罪居多,如虚开增值税发票、串通投标等,如果仅是机械办案,“一棍子打死”,很可能会影响企业生存发展。


Q3:具体工作有无规范性指引?


答:着重构建“2+7”的工作体系,“2”是指各部门已指派专员成立了两个人才库,分别为“合规监管员”队伍和“合规指导员”队伍进行灵活供给,在具体案件中,将根据企业犯罪类别、风险类型等,对应职能范围,从中抽调人选参与对涉案企业的监管指导。合规监管员由各部门的专业人员担任,合规指导员主要由律师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、会计师等担任。


“7”是指七项工作机制,分别是建立联席会议、合规培育、提前介入、会商通报、审查监管、指导帮扶、考察见证制度,力求最大限度释放试点红利,提升永康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成效。


Q4:如何确保检察决定的公正性与权威性?


答:在考察过程中,永康市检察院将视情邀请相关领域、行业的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一起参与见证,提高监管考察透明度和公信力的同时,更是依托其桥梁效应,对其他企业起到警醒示范作用。


待整改、考察期满后,永康市检察院将根据考察结果,召开听证会,听取涉案企业、侦查机关、合规监管考察组等评议情况,必要时还会通过网络媒体等方式全面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。为防止自由裁量权滥用,该院正探索结合认罪认罚、公开听证、案件会商等制度,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权、酌定不起诉权、量刑建议权,推进合规审查提质增效。

下一步,永康市检察院还将通过梳理涉企犯罪常见罪名的典型案例、相关法条和风险点,编写合规指南、组织合规培训,引导企业主动建立合规体系。


“强化合规经营已成为企业发展的普遍共识,指导和监督各类企业依法开展合规管理更是检察职能的应有之义。”永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何德辉表示,“永康检察将以全省检察机关试点工作为契机,逐步形成党委政府领导、检察机关牵头、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,以个案办理推进行业整改、源头治理,共同提升永康企业现代化水平。”


据悉,去年10月,浙江省检察院在全国省级检察机关层面率先出台了《关于开展企业经济犯罪刑事合规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》,部署开展企业经济犯罪刑事合规法律监督试点工作。目前正在宁波市、温州市、温州鹿城区、慈溪市、永康市等五地检察院进行试点。


来源:永康检察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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